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

生活|發正念運動

 


我相信吸引力法則。


默念著想要的東西,他們總是會如實出現。


那麼就把法則應用在人生上吧。


我想要很快樂,我是個快樂的人。


我覺得我可以輕而易舉的達到所有目標。


 


這不是自我感覺良好,而是一種信念,從內心發出的力量,能夠吸引所有想要的人事物。


就像那句總是令人感動的話:


「當你真心想要達成某件事時,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你完成。」


那麼,請用盡全身的力量,好好構築出美麗的信念吧。


 


改天要去買秘密這本書:D


 


我要快樂。


我要變48公斤。


我要很順利拿到碩士學位。


我要堅強並溫柔,美麗而自信。


我要成為比任何人都有能力的成功女人。


我要去百貨公司的時候不用看價格就可以買東西。


我要每天都很開心。


我要成為記得幫助人之心的人。


 


 


我要成功。


我會成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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